关于
取保候审所需缴纳之
保证金数额,并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八条以明文所规定。该条款仅仅是声明,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应被要求提供保
证人或缴纳保证金,然而对于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却并未作出详细说明。实际上,保证金的数额往往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考量后予以确定。因此,关于具体的保证金数额,我们需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地方性
法规,甚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