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劳务输出公司向派遣
劳动者收取管理费的行为被视为非法的。在此方面,劳务输出公司在履行
劳务派遣协议时,不仅有义务事先让
派遣工了解合约的各项内容,而且不得擅自扣押派遣工应得的
劳动报酬,更不得向派遣工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
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