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时
财产分配的问题,无论您和配偶的婚姻关系维持了多久,都享有平等的
财产分割权利。在通常情况下,若夫妇双方皆无明显过错之处,则可实现财产平均分配。这意味着,无论在婚期如何,除非是在
结婚前已经获得的财产被视为个人所有,否则任何由双方共建而得的财产,在离婚之际都应予以公平划分。在此需要注意,若在
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属于夫妇
共同财产范畴,不论已婚多少年,在离婚之时,此类财产也应得到合理划分。在婚姻未解除前提下,夫妇双方可于持续关系内自行设定财产归属条款,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相关权益。
然而,需特别强调的是,如
婚前债务转为婚后
共同债务的,其转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一方在婚前支付房屋首付款购
买房产,婚后伴侣双方共
同居住于此;
其次,一方在婚前以举债方式采购大量婚礼用品,婚后用于支持双方共同生活之需要;
最后,一方在婚前借资装修房屋以供婚后双方共同居住或使用。因此,只有当婚前所负
债务中的资金及物品已发展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基本物质需求时,作为婚前负债一方的个体责任才会随之转化为
夫妻共同债务,并由各方共同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