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
劳动者的
雇佣关系终止时期跨过了长达十五年之久的工时,那么该雇主便需要支付相应的
经济赔偿金。计算方式主要依赖于员工的任职年限,即每一成熟年,需向离职人员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
赔偿金;当超过十五年的
工龄时,则需支付十五个月薪酬的赔偿金。在此所述“薪酬”,特指员工
劳动合同终止日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
工资数额。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