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亲属有权向法院查询案件的详细信息。人
民法院决定进行法庭审理之后,应当决定合议庭的具体成员,并应将人民检察院
递交的
起诉状副本最晚在开庭前十天递交给被告方及辩护律师。在正式开庭之前,
审判人员有权利召集
公诉人、原告方、被告方以及辩护律师、
诉讼代理人等各方代表,就有关回避、出庭
证人名单、
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程序紧密相关的议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收集各方面的观点与建议。对于需要
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前三天预先公布案件的名称、被告方的姓名、开庭的日期和地点等重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
污染环境、侵害众多
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
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第五十六条对
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
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
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
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
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
证据证明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
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
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
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