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所有权转移所需支付的相关手续费,也被称为“
过户费”,具体含义是在合法合规的程序下将原有车辆的所有权变更为新的所有者而产生之必要支出。凡涉及车辆所有权交易手续,最低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00元,最高收费标准则为人民币800元。其中,根据汽车排气量的大小,费用分别为:
1)对于排量在1.0L以下的车型,收取人民币200元;
2)对于排量在1.0L至1.9L之间的车型,收取人民币400元;
3)对于排量在2.0L至2.9L之间的车型,收取人民币600元;
4)对于排量在3.0L或以上的车型,收取人民币800元。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
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
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
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