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安部门决定针对某起
刑事事件启动调查程序后,该案将被视为正式
立案,且不会自动撤销。唯有经过公安机关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确认无
犯罪事实或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时,方
可撤销此案。对于任何形式的
起诉请求,均应予以受理。若起诉请求符合法定条件,公安机关应于七个工作日内立案处理,同时向相关
当事人发出通知;反之,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如原告对此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可依法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
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