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洗钱行为所致的
司法拘留时长,通常为十天。若公安部门判断需采取
逮捕措施,应于
拘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形,报批时间可相应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对于蓄意逃脱或频繁参与的
犯罪团伙作案者,其报批时限可延长至三十日。而人民检察院亦须从公安部门送达的
批准逮捕通知书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针对
犯罪分子的
司法程序大致如下:
首先是
立案环节,
侦查机关接获
报案、控告或举报等信息后,经初步调查核实后予以立案;
其次是
侦查阶段,侦查机关负责收集有关有罪与无罪的
证据及确定罪行和
量刑的证据;
再次是
审查起诉环节;
最后是侦查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将案件整体移交至
公诉机关;
最后进入审判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
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