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在工作期间因疏忽而未能及时进行打卡,但有确凿的出勤
证据得以证实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擅自停发其
工资这一行为无疑是
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
当事人的
劳动者有权向相关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的请求。关于员工的出勤情况,如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应由用人单位负责保管并妥善管理。在争议发生时,如用人单位未能按规定提供此种证据,则需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
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
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