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因疾病而离岗时,一般情况下这被视为非法解雇行为,并不适用
赔偿制度,而应该依照实际情况向其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关于赔偿金的相关政策指出,赔偿金的数额将以
经济补偿的两倍确定。具体的计算方法为:经济补偿将依据员工在企业服务的年份数为准,每一年期对应支付一个月的薪资。如果员工在6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内患病并请假治疗,则将按一整年来计算;如果员工在6个月以下患病并请假治疗,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即可。在实践中:
1、如果公司由于员工生病而决定辞退该职工,公司必须在该职工完成全部治疗并获得正式康复后,根据他们已有的工作年份数,按照每年发放一个月薪水的标准来给予
补偿金。
2、反之,如果公司在员工尚未完全康复的情况下被迫解除与员工的
劳动关系,那么必须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付出双倍的赔偿金给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