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达到法定的
退休年龄,办理正式
退休手续之后,关于其领取基本
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我们将提供以下公式供参考:资格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个部分构成。
首先,我们来说说基础养老金部分,它是由以下四要素运算得到的:
(1)参保人群在达到退休年龄之时所在自治区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
(2)参保者自身所选择的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
缴费工资;
(3)总计缴纳
社会保险的时间,也就是包含了参保期间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内;
(4)用第二项和第三项相除得到的百分数即为基础养老金中的缴费年限系数。
其次,我们看一下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它是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账户内累积存储收益÷发放月份数。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它具体包括两个因素:
(1)截至公元1997年12月31日之前,参保人累积缴存社会保险费用的日数;
(2)所有缴存日数对应相乘的结果再乘以1%的比例,便便可计算出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数额。
《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