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书并不需要提供
单身证明,如今,仅仅凭借双方的
身份证原件与户口本便能顺利完成
结婚证的申领。
一、准许
结婚登记的条件如下:
1、男女两方须是出于自愿并且主动地决定结为夫妻(这一点由
当事人自行掌控)。
2、规定的
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两方当事人应当是尚未缔
结婚姻关系、
离婚或者已经去世的人员。
4、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的血缘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关系以及祖孙关系等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缘亲属关系(这一条请当事人自行提醒注意)。
二、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有效证件:
1、本人的常住户籍簿与个人身份证件副本。
2、个人声明无需有配偶。
3、双方需提交3张近期拍摄的二寸彩色合影照片(可在现场即时拍摄)。
三、结婚登记的具体流程如下:
1、当事人需要带上上述提到的证件共同前往位于一方
经常居住地址所在的县级市民政局,或者镇级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提出正式的申请。
2、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达登记管理机构,并各自签署一份《结婚登记申请声明书》。
3、当事人需要当着婚姻登记员的面,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上签署姓名或是摁下指纹。
4、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将会对双方所提交的证件及声明进行严格的审核,若审核结果符合结婚登记的标准,将予以批准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
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
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