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主要乃是指
犯罪客体在实际上涉及到有组织性的
聚众赌博活动、实际从事或者筹划开设赌场事宜以及以赌博作为主要职业等种种实际行为所导致的犯罪。倘若涉案人员确实有开办相关赌场的事实,那么他可能面对的法律惩罚就是被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及附加
剥夺政治权利的自由刑,同时还要接受
罚金的惩治。
然而若有充足的
证据能够明确证实其对开设赌场这一行为完全不知情,亦且无法认定该涉案人员属于“明知”情节而进行开设赌场,再加上情节较为轻微,那么对该涉案人员可能会予以减轻甚至豁免其
刑罚。
《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