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工作繁忙而忘却进行考勤卡记录操作导致无法计算当日薪资,该行为并不符合公平性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提出补卡请求。企业如果
违法无故扣除
员工工资,相关管理机构将勒令其期限内补充完整所欠款项;
如若
逾期尚未缴清,则需按照应付款项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比例,额外支付给员工相应的
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
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