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倘若个人涉嫌
贪污数额达到人民币十万元及以上,则将面临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的严厉
处罚,同时有可能被剥夺
财产权利;若情节特别恶劣者,甚至会被
判处死刑,并且其所有财产也将被依法没收。
2、判断
行为人是否已实际掌控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关键在于,这些
公共财物是否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占为己有,或者是否已经被行为人通过不法手段获取。
《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
罚金。
(二)贪污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
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人
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
减刑、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