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车祸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的问题,以下是具体的垫付流程介绍:
首先,事故
当事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行驶证、驾驶证、
身份证、出院小结、
医疗费用发票以及药品清单等;
其次,保险公司将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所提供的事故初步调查结果或事故
责任认定情况进行综合审核,若符合垫付条件,则会依据不同额度实施先行垫付。值得注意的是,
医疗机构应对
交通事故中的伤员给予及时有效的抢救措施,不得因为抢救费用未能及时支付而导致救治工作受到拖延。
此外,如果肇事车辆已参加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将会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支付抢救费用的义务;但若抢救费用超出了责任限额,且该车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
逃逸,那么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有权利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同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也享有向
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
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