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制度中,有关机关所做出的
赔偿决定通常会在两个月之内完成。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有关机关须在两个月期限内就赔偿事宜做出决定,并且在决定作出之后的十天之内,将决定文书送达到申请人手中。国家赔偿,乃指国家机构和其
公务人员因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不妥,对公民、
法人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的
人身权利或者
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害,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
赔偿责任。国家赔偿的
责任主体为实施
侵权行为的国家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