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纠纷诉讼程序终结的时间,具体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按照普通
诉讼流程处理的相关事项,应当自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但若存在特殊状况,因此需要予以延长的,应取得本院院长的审批同意,可延长至多六个月;倘若仍需进一步延长此期限,那么便须提交至上级人
民法院批准。对于适用简易诉讼程序的案件,则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进行审理并出结果。至于
二审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应自收到二审立案请求之日起,在三个月期间完成所有审判工作并做出最终裁决。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也需获得本院院长的批准同意方能执行。另外,人民法院应自二审立案之日起第31日以内完成
终审裁定的下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