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时,如果遇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
购房者应仔细查阅并理解
购房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依据合同中约定的相关
违约责任及
赔偿标准,对房地产商提出的修复方案和补偿措施进行精确的对照和评估;其次,若因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导致其无法按照约定状态交付使用,或者即便已实际交付使用但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仍显示出该建筑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选择行使
退房权利。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