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约约定的交房日期交付房屋,则自该日次日开始计算违约时长。在经过合法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虽然开发商如期履约也无法解除
购房合同,但却可向其索求超过限定之日的
经济损失补偿。然而,如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
履行合同义务或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说明,那么
购房者有权依法解约,并要求开发商悉数归还所交付的预付款项及相关利息费用,以示对其
违约行为的责罚。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