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向
购房者交付房屋,便视为构成
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就此追究其
违约责任。经过合理期限的催告后,若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内交房且无充足有效的理由进行解释,购房者可依法行使
解除合同的权利,并让开发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
经济损失。然而,若是经过催告后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内完成交房工作,那么购房者则不可解约,但仍然有权要求开发商对
逾期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