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住宅项目的交房周期为3个月。倘若开发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房工作,买方
当事人有权采取预先催告的手段要求开发商迅速完成交房事宜;如若经过预设之催告期(同样为3个月)过后,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届时买方当事人便有权向当地有
管辖权的法院
递交起诉状进行
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