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所购买的商品住宅项目面临废弃或无法如期验收并完成交房的状况,身为客户的您有权利提出申请暂停履行缴纳
住房贷款业务,而此时申请流程可能因各式各样的原因而有所差异:
(1)、与金融机构展开对话倘若客户选择与金融机构进行磋商以达成停付协议,其流程相对较为简易快捷。只需您本人携带领有效
身份证件以及涉及到
房屋抵押支取贷款的相关合同文件,前往负责为您发
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进联系,同时表达出希望暂时停止偿还住房贷款的意图,在得到双方确认及同意之后,便可签订相应协议来实现这个愿望;
(2)、向
司法机关提交
申诉如果您决定向司法机关上诉,则需要携带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
房产买卖合同以及包含房屋
抵押贷款事项在内的相关法律文书,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司法机构进行申诉,请求依法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有关房地产抵押贷款方面的
合同关系。在相关合同被正式解除之后,便可适时实现停付住房贷款的申请与操作;
(3)、寻求行政机关协助当以上两个途径都不能令您满意或者存在困难时,您还可用寻求行政机关的帮助作为最后的手段。只需您本人亲自前往当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携带好包括身份证明文件、
购房合同及涉及到房屋抵押贷款相关事务的所有法律文书,便可以向该部门请求协调处理关于房屋交付、住房贷款缴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