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买房产后选择
退房并无严格设定的时间界限,但若开发商出现严重
违规行为,
购房者则拥有权利终止合同,要求退房并且一同
追责开发商的
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首先,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日期交付房产且
逾期时长超出了一定的期限;
其次,面临房屋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情况,如无法被修复或者经过修复仍旧达不到约定品质标准的现象,购房者也可以据此要求退房;
最后,若因房地产开发商的过失,导致购房者的正常权益受到侵犯,进而无法依法获得
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话,同样也可进行相应退房处理。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