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若实施冒名顶替行为进行上班的,这属于
违法违规现象。
如员工采取
欺诈、
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的话,那么这样的合同将会被视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然而如果
劳动者此前已付出若干劳动力,雇主依然需要向其支付相应的
劳动报酬,不得任意
拖欠或拒付。
而当双方均同意
解除合同时,只有由雇主独自出具告知函方能生效。
以下为5种情形,雇主可依法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劳动者并支付其一个月薪酬作为额外补偿,然后方可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若劳动者身患疾病或受
工伤,而且规定的
医疗期过后,依旧无法全职投入原有的工作中或是无法参与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新工作任务;
2.劳动者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无论经过再培训还是调岗后,仍然无法胜任原有的工作岗位;
3.劳资双方
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下去,如果经人力资源部门和劳动者共同协商以后,仍旧无法就变更
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内容达成协议的话。
如果雇主存在以下
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选择“
被迫离职”:
1.用人单位未能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给劳动者适当的劳动防护措施或
劳动条件;
2.未按照约定时间及费率足额支付劳动者
工资待遇;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交
社会保险费用;
4.用人单位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给劳动者利益带来损害;
5.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或趁人之危等不良情形,导致
劳动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