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讲讲,在我们这种
有限责任公司里呢,股东们开会决定什么事的话,得根据他们各自出了多少钱来决定,也就是说谁他妈个出得多就有更多话语权,这叫做按
出资比例行使
表决权。
如果股东们想要修改公司的章程啊,或者是弄点增减
注册资本这样的大事儿们,那还得经过至少2/3的股东同意才能生效哦。
而且还有要是公司要合并啦,分立啦,关门歇业啦,甚至改变公司形态之类的重大决策出来,那就非得3/4以上的股东赞成不可啦。
而在股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股东们想要参加股东大会,并且想要对某个事情发表自己的看法的话,那么他们手里每一股股票都能投出一票,这叫一股一票制。
但是呢,不论投票的结果如何,
董事会做出决议后还得看那些有投票权的股东里面,有多少人投了赞成票才算是符合要求,这才能让决议最终得以上市。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股东想要修改公司的章程,或是想增减注册资本,或者是想把公司合并,分离,弄到关店,甚至是改变公司形式那样的大事儿时,这些事儿恐怕就得得到出席会议的股东投出的投票总数的2/3以上才能正式有效!
《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