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之间的
个人财产无法被拆分成份,而
共同财产则可依据如下原则进行划分:
(一)双方需依据协商达成一致的方式进行处理;
离婚过程中夫妻对财产的分配问题,两方必须在经过充分沟通与协商后才能做出最终决定,不可让任何一方独立决策。
(二)不论性别,均要确保公平对待每一位
家庭成员,不应出现歧视女性或者认为她们贡献相对较低就应该得到更少财产的观念;
离婚时分摊
夫妻共同财产时,须注重保障妇女的权益,对其给予足够的关注和保护。
(三)在协商破裂状况下,由人
民法院应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结合子女成长需求及女性权益保障的相关原则进行判决。
(四)对于为家庭提供支持做出特别贡献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另一方也有义务履行此项责任并支付相应补尝金。
(五)在处理离婚有关事项时,必须秉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