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合城市或县城区域内
户口迁移申请,需要完成以下手续办理:
①向当地派出所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报告;
②提供
家庭成员身份以及相互关系的具体证明文件;
③如拥有私有
房屋产权证、
土地使用证或者租用公有房屋证明,也需提供此类证件;
④携带自己及家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个人
身份证明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所需办理时间及流程信息如下:
对于此类业务,可以在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成功提交并办理相关手续。
2.在本市区县以外,乃至省际间的户口迁移,需要先行获取由迁入地公安机关签署颁发的户口准迁证(但特殊情况如未获得学位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已经硕士毕业的应届生可不受此限制)。
在进行此类户口迁移时,需要完成如下手续办理:
①在迁入地公安机关领取户口准迁证;
②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居民户口簿、个人身份证明等必要材料。
所需办理时间及流程信息如下:
进行这类户口迁移亦可直接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完成申请及相关办理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