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
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携带烟草的最大限制是每个人一次性可以携带1万支(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50条)。
同时,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任何人想要托运或自行运输烟草专卖品,都必须持有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得到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者,任何承运方均不得受理此项业务。
对于个人而言,当他们选择通过车辆、船舶、飞机等各种交通工具出行且需要跨越地市级地域范围时,允许携带的卷烟最高上线依旧为每次1万支(也即50条)。
只要在这个上限内携带卷烟,就无需办理额外的携带证明。
但是,如果卷烟工商企业的
公务人员需要跨越地市级地域范围进行商务活动和携带业务用烟的话,那么他们携带的卷烟数量每位乘客每次不能超过5万支(相当于250条),需要特别注意。
以上便是关于烟草携带和运输方面的一些具体要求,请各位使用者严格遵守以上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