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妻子坚持要求实现
离婚时,作为相关
当事人,您可以参照如下步骤来妥善处理此事件:
首先,如果您同意离婚,那么你们俩应当齐心协力共同起草并签署
离婚协议,然后前往
婚姻登记机构完成
离婚手续,以此方式正式终止你们的婚姻关系;
其次,如果您对离婚这一决策持有异议或存在疑虑,那么建议您向所在地区的人
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将会根据相关规定对您的案件进行审理与裁判。
在实践中,只有在确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批准
离婚申请,反之若无法证实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那么法院将可能裁定暂时不予宣布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