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然而,此条款中并未对取保候审能否予以延期作出明确说明,仅强调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不得间断。若发现不应再追究被告人
刑事责任或
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时,应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据此,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取保候审本身无法获得延期批准,但侦查、起诉及审判等相关工作可继续进行,直至案件圆满结束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