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相互理解和宽容退让”应当是
当事人处理此类问题的主导原则,通过有诚意地协商来妥善解决相关纠葛。当
纠纷发生时,当事人理所当然将协商视为解决纠纷的首要选择。
其次,可以引入第三方从中斡旋缓解纷争。在合同产生争议后,当事人可请求协议条款约定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中间调解以化解矛盾。再者,
合同当事人若不愿采取协商或调解方式,亦或是尝试后未能成功解决问题,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发起
诉讼程序。
最后,当
合同纠纷发生后,经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均无果,且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仲裁条款,事后也未达成仲裁协议,此时便可向
管辖范围内的民事法庭提
起诉讼。倘若手中并无书面合同,仍需寻求其他
证据线索,例如
见证人的证词、录音录像等辅助性证据,以此证明已履行责任且为对方所认可的事实。这些都是有助于
司法机关判断合同真实存在与否的有力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