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购得的具备回租功能的商铺而言,如何妥当处置此类房地产资产无疑是一大挑战性议题。当面临如此困境之际,依法行事的获益人可采取以下几种策略来应对这一问题:第一,为尽可能妥善地解决这个矛盾,建议积极寻求与对方权益人展开深度的沟通和协商,努力达成共识并实现问题的圆满解决。若经实践证明通过与对方协商依然无法突破这个僵局,那么这位获益者不妨考虑请求公正、公允且权威性的第三方人士或机构介入进行调解工作。然而在以上所有途径都遭到否定和挫败后,任何法律意识较强的人士皆有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撰写标准文本的
起诉书,以及同步整理出其他相关的
证据材料,然后向人
民法院提出正式且严谨的诉求。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此外,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