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
房屋合同纠纷的妥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协商、调解、
仲裁及
诉讼。
1、协商:合同双方
当事人基于友谊关系,通过相互理解和包容,利用协商的途径消除纷争,此乃最佳策略。
2、调解:若合同双方无法在协商过程中达成共识,则有权寻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例如,若单方或者双方皆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情况下,他们可以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上级主管部门需于公正的立场分辨是非曲直展开调解工作,但不得实施过多的行政干预。此外,
合同当事人亦可以选择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或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当合同当事人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且不愿意接受调解时,他们便可以依据合同中所规定的仲裁条款或
纠纷得以解决后双方所签署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4、诉讼:若在买
卖房屋合同中并未设立仲裁条款,同时又缺乏达成仲裁协议的前提条件,那么此时合同当事人可依法将此次
合同纠纷诉诸至法院,寻求法律援助以求得公平正义的解决方案。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
起诉到人
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