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作为
商品房购买方,您有权利发起
退房诉求,这可以通过邮寄挂号信、发送传真或用电话等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若退房是由于开发商本身的过错所导致的,那么由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比如贷款利息、首付金额的活期储蓄利率以及
购房相关的
税费等等都应该由开发商来负担,当然,如果
购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退房的
赔偿条款,那就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然而,如果退房的责任在于购房者本人,例如
贷款申请未能获批,或是双方对于付款方式未能达成共识等原因引发的退房事件,开发商则无须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2.在收到你的退房请求后的15个自然日内,开发商需要妥善处理各类手续问题。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在接到你的退房要求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你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全额归还,同时还要负责为你办理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这些手续尚未正式签署之前,开发商应当暂时代替你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的本金和利息。
3.开发商归还购房款的流程也是十分关键的环节,他们必须在收到你的退房通知后将你全部的购房款及时返还给你,而且需完备
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程序。如果因为某种不可预测的原因导致无法顺利完成前述所有事项,从你发出退房通知的那一刻起的第16天开始直至你实际收到全部款项为止,开发商有义务每天向你支付总房款总额千分之一的
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