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交易完成之后,双方
当事人完全有权利自行商议决定是否达成共识来执行
退房手续。除此之外,他们还能够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合同内容约定好的程序,来向对方发送退房通知。一旦这个通知抵达对方手中,便意味着
购房协议正式解除并且
违约责任将由该方承担。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