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卖方未能及时交付房产,买方有权进行书面提醒催促其按期履约;若经过书面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卖方尚未依约履行义务,买方便可选择解除
购房合同并退回所
购房产。然而,此处
退房请求的提出需在书面催告期满之后的一年内进行,除非双方另行达成其他协议。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开发商
延期交房经催告达到三个月的可以退房。购房者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购房者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