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之
诉讼所需满足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必须拥有明确的被告人;
2.作为提
起诉讼的原告人,需与涉案事宜具有直接而重大的利益关联性;
3.
申诉书中应当详细列举出具体的
诉讼请求事项、相关事实情况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4.所涉及的案件须在受诉法院的
管辖权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
证据。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