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环保推迟并非法定意义上的“
不可抗力”情况,因而不能被视为地产商可以据此免除责任的合理理由。在此种状况下,若由于环保推迟而致使房产延期交付,开发商仍需承担向
购房者支付
违约金的义务。对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计算方式,首先应查看您所签订的
购房合同中是否明确提及了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规定事宜。若条款中有所约定,则依约执行;如无相应约定,则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此时,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
赔偿的计算方式可参考如下标准进行确定:即若房地产存在
逾期交付使用的情况,其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应当按照该房屋在逾期交付使用期间内,由相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是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