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购房者可依法律规定行使
合同解除权。在合同中,若一方
当事人存在延迟履行主要
债务且经过催告之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该义务,另一方即可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合约。解除权的
有效期间为一年。在此期间内,购房者均有权随时告知开发商并
解除合同,但如果超出这一年的期限,那么便将永远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以其他正当理由如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进行解约)。
二、倘若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应承担
违约责任并支付
违约金或
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
经济损失。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可以在
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当其中一方违约时应对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同时,也可以约定因
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
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