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妥善解决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对于诚信守约的一方来说,他们有权及时向另一方发出通知,以中断双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其次,如果在收到守约方的中止履行通知后,违约方既未提供相应的
担保措施,也未能恢复其履行能力,却仍然坚持请求预
购房屋的一方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的话,那么守约方有权对此表示拒绝,并且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该份合同,同时追究违约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