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逾期交房所引发的相关
法律纠纷,通常采取以下
处理方式:
首先,在经过正式的催告后,若开发商于规定的合理期限之内完成了房屋交付义务,则
购房者将无法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
买卖合同,但是可以依法向其提出
赔偿损失的请求;
其次,如果在经过催告之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进行解释,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同时所有因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
全权负责。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