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可行方法有以下几点:
首先,遵守约定的一方有权及时向违约方发出通知,暂停合同的履行。
其次,当违约方在收到中止履行的通告后,既未提供
担保又未能恢复其履行能力时,若仍然坚持要求预购方继续
履行合同,那么遵守约定的一方有权拒绝该请求,并且可以行使解除权,
解除合同,同时追究违约方的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