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原始测量公寓面积与原
签订合同所规定的面积存在差异,且其数值低于或等于百分之三的范围内,则应实事求是地依据实际测量得来的结果进行房价款的计算;
然而,如果该差异值超过了百分之三的限制,那么身为买方的您便有权利选择解除合约,而卖方需立即退还之前支付的所有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倘若您选择继续
履行合同,那么您可以根据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以及原先约定的价格,自行决定是否由您本人进行补充支付,或者由卖方独自承担这部分差额,亦或是由卖方进行
退款并给予
双倍赔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