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
一房二卖所导致的维权问题,具体操作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可撤销合同的合同双方以及
无效合同的合同一方都有权在知晓该情况后的一年之内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请求其撤销相关合同;
其次,他们还可以向卖方提出返还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同时要求对方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进行
赔偿,并且
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已支付购房款的一倍。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