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买房屋未能按期交付一般不会被认定为
违法行为,然而它将被视为违反了双方所签订的
合同条款。如果业主经过书面通知在合理期限内能够收到开发商的履约回应,那么他无法单方面解除与开发商的
买卖合同关系,但是享有要求开发商
赔偿相应
经济损失的权利;反之,若经过催促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其义务并且未能提供正当理由来解释延迟原因,那么业主有权解除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