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铺租赁合同所引发的
纠纷案件,其
诉讼时效法定为三年,这是从暗含有所知悉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已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为谁之日开始进行计算的。
然而,如果权利实际受损之日起至今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此类案件的权益将无法再由人
民法院加以保护,除非存在着特殊的例外情形,如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此时,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案情和
证据来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