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装修纠纷方面的
诉讼中,其具体的诉讼步骤如下:
首先需要向具备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交正式的
起诉状。原告方在撰写起诉状时,需按照被告方的人数准备相应数量的
起诉副本。若确实存在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亲自书写起诉状的情况,则可选择以口头形式提起诉讼,但必须将相关内容详细记录在人民法院的笔录之中,同时也应告知被告方
当事人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