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社会
公共利益原则所签订的
借名购房协议,在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无
违法情形下是合法有效的。此类合同自正式签署之日起即刻产生效力,然而,由于
购房者的实际
出资人和房产所有权登记的名义持有人并非同一主体,因此,实际出资人对于该房屋只享有债券权利而非
物权效力。
《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