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
一房二卖"这种严重损害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受害方可采取协商、
仲裁或
诉讼等途径进行维权活动。对于那些不幸购买了"一房二卖"房产的买受人来说,他们有权请求撤销该项
购房协议,并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
同时,也有权利请求违约方对其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给予合理
赔偿,并且其
赔偿金额还可以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额度的一倍之高。
然而,当违约卖方并非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普通个人时,买受人将无法主张
惩罚性赔偿责任,仅能主张退还购房款项以及相应利息,并对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